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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全面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

发布日期:2019-09-20 15:07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平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放心消费在浙江”七项举措行动方案,更好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心”作为衡量标准,围绕“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平湖吾悦广场商圈为着力点,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区,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这一民生工程。

一、主动对接创建,及早动员部署。经过全面考量,确定平湖吾悦广场为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单位,及时与平湖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多次上门接洽,根据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标准,从放心消费单位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培育、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的管理协调机构、宣传氛围、投诉处置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接并上门进行指导,做好放心消费示范区的讲解员、宣传员、培训员,动员商圈内的经营户主动参与和支持创建工作,使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培育对象,督促经营自律。结合全国文明市和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对申报的经营户,通过上门走访、实地询问和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严格把关。一是对照放心承诺、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质量安全、公平计量、优质服务、纠纷处理等放心消费单位培育要求,促使经营户守法经营、严格自律。是充分发挥基层巡查作用,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开展举报投诉红黑榜管理。被消费者举报投诉的商户如果存在态度恶劣等情况,对负责人展开约谈,目前,已约谈2家经营单位负责人。三是针对售后处理能够获得消费者较为满意评价的商家进行表扬,增加商家诚信经营的荣誉感

三、加强消费维权,扩展维权渠道。一是成立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实行先行赔付制度,每户商户交纳1万元质量保证金,充分发挥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作为快速、有效处理消费投诉绿色通道。8月,共处理12345市长电话、信访等平台转办举报投诉件1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二是加强对维权服务站的动态管理。借助维权服务站开展《消法》等宣传培训,发放315知识宣传手册,公示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工作职责、调解制度等,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和解;提高消费者对维权渠道的了解程度和维权的沟通技巧,促进消费纠纷多向和解。

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一是对放心消费单位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培育对象在经营单位通过店内宣传栏等方式张贴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书,在主要出入囗摆放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宣传易拉宝,对所有培育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在吾悦广场大型显示屏播放放心消费专题宣传片,大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相关要求和重要意义,发挥宣传引导作用,三是建立创建单位与监管单位双向沟通渠道。建立放心消费在吾悦工作交流微信群”,及时解答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对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分享。创建微信群以来,已解答相关问题近40个。

目前,平湖吾悦广场商圈培育放心消费单位79家,培育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3家。下一步,将对所有培育对象进行全程指导,严格审核,提升申报质量。使消费者真正感受到“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以“五个放心”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平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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