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气瓶充装单位最低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最少自有产权气瓶数量要求的通知
嘉市监【2020】63号关于确定气瓶充装单位最低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最少自有产权气瓶数量要求的通知.doc
嘉市监【2020】6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