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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决定注销部分市场名称登记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1 14:4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下列单位,你单位已取得的市场名称登记,因市场已自行关闭,经本局催办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市场名称注销登记手续,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现决定注销你单位已取得的市场名称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附:商品市场名单:

1、嘉兴市乍浦小商品市场  市场登记证号:3304001110

2、嘉兴市乍浦农副产品市场 市场登记证号:3304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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