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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宁许村成功调解一起酒店住宿消费纠纷

发布日期:2024-02-07 09:38   来源: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浏览次数:

近日,消费者邬先生向海宁消保委许村分会反映,他在许村镇人民大道上的一家酒店开了一间单人房,房费是259元。因其个人原因过了一个小时想申请退房,但酒店表示超过一个小时后无法退款,经过协商后又表示需要扣除28元的卫生费,其不认可。

得知该情况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邬先生取得了联系,考虑到邬先生为外地游客,需要尽快为其解决当下困难,工作人员立即对被投诉酒店展开现场调查。经了解,酒店经营者称半个小时内退房才能全额退款,而该消费者已经超过退房时间,但现场并未对退费标准进行明示,亦未事先告知邬先生。工作人员要求酒店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客房价格和退费标准进行实时展示。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酒店同意全额退款,邬先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春节将近,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选择酒店入住时需注意:1.选择正规预订平台,确认酒店经营资质;2.了解酒店入住规定,如入住和退房时间、床位数量和规格、入住人数、可否携带宠物和加床等;3.确认价格和费用,充分了解退房条件;4.注意入住安全,保护好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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