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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嘉善县发布2024年第2号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24-03-04 16:09   来源: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浏览次数:

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速,有力地促进了文化消费,但由此带来的消费投诉也不断增加。有关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的消费纠纷明显增加,孩子偷偷充钱的事情屡见不鲜。针对上述消费维权热点,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也提醒广大家长要履行好监护监管责任。

第一,未成年人因上网课或娱乐需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建议家长为孩子配备专用的设备,或将手机设置成适合孩子的模式;家长还应定期对孩子手机进行检查,发现孩子下载使用其他APP时,应及时查看注册账号等信息,避免发生孩子沉迷游戏或大额充值等问题。

第二,家长应尽量让未成年人进行实名认证,利用游戏本身的防沉迷系统进行限制。同时要了解有关规定,即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实名注册使用,虽然有所限制,但仍然有充值额度,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在《通知》规定的限额范围以内属正常现象,如家长不想让未成年人充值,应加强监护;应管理好手机指纹、密码和具有支付功能的APP,避免直接录入未成年人指纹,让未成年人知道家长的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如果游戏需要充值,必须要和父母商量,不能私自充值。最后,还应多留意手机短信,及时掌握孩子注册游戏账号、充值缴费等行为,加强监护引导。

第三,家长在已经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应立即收集保存所有的充值支付记录等交易凭证、未成年人在游戏中的聊天记录、家长与未成年人的谈话内容,以及其他有利于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充值的证据等信息。积极与网络游戏企业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选择向商家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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