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贴膜引纠纷,勿让贴膜遮盖了服务质量
发布日期:2021-04-01 09:13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近日,王江泾消保分会接到了一起消费者关于汽车车窗贴膜服务的投诉。消费者陈先生称其在某网店购买了汽车车窗贴膜及其相关贴膜服务,而后网店联系了王江泾镇某汽车美容中心对消费者进行贴膜服务。然而,令消费者没有想到的是,汽车更换车窗贴膜之后,后挡风玻璃上的加热丝却被发现断裂了。
对此,贴膜服务方汽车美容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这是网店所售的车膜自身引发的化学反应造成的结果,而销售方某网店工作人员则称是贴膜服务方在贴膜时不慎弄坏,并非产品质量问题。对于销售方与服务方“互踢皮球”的推诿处理方法,消费者无奈之下拨打了寻求消保委帮助的电话,要求贴膜服务方赔偿后挡风玻璃加热丝维修的费用。
对于网店和汽车美容店的说辞,消保委工作人员在调解中表示,根据“新消法”第七条、第四十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贴膜玻璃贴膜要求》也规定,对有加热丝的后窗玻璃进行底胶清除时,不宜使用刀片等硬物;不得损伤玻璃表面、后窗加热丝及其他元器件;刀片不应在玻璃或加热丝表面留下任何肉眼可见的划伤。最后,经过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沟通解释现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汽车美容店承认了操作不当导致的过错损失,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汽车美容店当场向陈先生支付赔偿金1100元,由陈先生自行更换受损的后挡风玻璃,待换好后可再去汽车美容店进行免费贴膜。
目前,国内汽车贴膜市场仍呈现出形成时间短、市场尚未完全成熟的显著特点。近年来,随着汽车贴膜服务相应国家标准的推出,相应服务质量与经营环境整体得到了大幅改善。但在具体消费行为中,受服务方操作人员水平、服务态度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投诉问题仍时有发生。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享受相关汽车服务的同时仍需提高认识警惕,对贴膜服务可能带来的服务纠纷隐患和消费维权漏洞做好充分了解与准备。而对于汽车贴膜服务经营者则要强调的是,别让贴膜遮盖了服务者的服务质量,也别让贴膜隔阂了消费者的正常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