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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监函〔2022〕122号对市政协第九届第一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11 20:56   来源:   浏览次数: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受多地聚集性疫情暴发及防疫措施收紧的影响,3月服务业经营活动明显收缩,景气水平较低。46日公布的3月财新中国通用服务业经营活动指数(服务业PMI)录得42.0,较2月大幅回落8.2个百分点,为20203月以来最低。全国服务业受到本轮疫情影响显著,商务活动指数为46.7%,分别低于上月和上年同期3.88.5个百分点。

嘉兴作为紧邻上海的重要城市,受此次疫情的影响,服务业冲击十分明显。节约成本,扩大销售,稳定市场环境是疫情时代服务业最核心与本质的需求。

二、主要问题

2020年疫情以来,本地服务业消费市场通过政府发放消费电子券偶有波动性提升,但受疫情影响,整体消费水平下滑。南湖天地商圈的建立本质上是对现有消费客群的转流,并不是消费客群的扩大。虽有各类品牌消费商户首进嘉兴,提高了嘉兴的消费环境水平,但疫情波动影响与各类经营成本的提高,整体消费环境没有恢复到2020年前的水平,其中职业打假,职业索赔带来的被动市场监管与对消费提振措施是主要利空。

2021年南湖区收到各类的投诉超过7000余件,其中仅一个街道的市场监管局收到的投诉超过2000余件,有职业投诉倾向的各类投诉案件占800余件,并且职业打架,职业索赔呈现出只增不减的态势,这对本地服务业市场环境的安定与复苏是一个巨大的隐患,同时对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目前表现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一是投诉人呈现团队化,组织化特征,内部有明确分工细则和操作流程;二是对执法部门的举报,复议流程熟悉,批量化手段进行举报,行政复议,法律诉讼从而实现利益目的,大量消耗有限公务资源;三是对相关法律政策的专业熟悉程度超过基层执法部门,并且有清晰的通过法律实现利益目的的流程;四是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执法部门对法条的理解不同,导致执法方式和监管结果差异较大,给职业索赔投诉人留下了持续消耗公务资源的空间;五是由此带来的过度监管,影响了被举报人常态化经营方向,对疫情下本不足的经营信心更是雪上加霜;六是基层执法部门缺少相应的法理支持,回复和处理过程中缺少理论底气;七是相关法律政策的执行与社会情况不够匹配,严格执法挫伤营商环境,宽容执法又造成公务资源的持续消耗与市场漏洞的体现。

三、意见建议

(一)制定与社会情况匹配的地方性法规,实现市场复苏,经济好转,消费上行是法规基础,充分考虑地方实情,制定一系列鼓励成长,吻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宽容性条款,给与中小服务业成长喘息空间。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看,生产经营主体在初创阶段和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在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外包装上出现瑕疵类轻微违法行为,只要及时给予行政指导,出台《免罚清单》,用清晰列明的免罚事项给执法人员以明确指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二)通过地方立法约束和限制职业投诉举报行为,如20185月,《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从地方立法角度打响限制职业打假人为牟利而恶意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的行为。明确职业打假,职业索赔的鉴定标准,并将相关线索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利用所谓食品安全问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在法律层面上给与法理支持。

(三)增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根据辖区经济主体数量,配套相应匹配的执法队伍,加强上一级执法部门的专业支持和队伍建设支持,实行上一级部门在基层部门的轮岗制度,从专业性和资源上给基层执法部门足够的支持与配套。

(四)减少各类基层检查,考核等事务性工作,对同一执法部门内部实行案例透明化,公开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应答口径,统一对相近案件的执法标准,优化营商营商环境,为消费上行,经济复苏,高端服务业孵化提供制度保障。

由此,本提案认为,制定本地与经济社会匹配的法律法规,给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在服务本地服务业市场成长的前提下,给与有效和适配的监管手段,减少职业打假,职业索赔对公务资源的消耗,减轻基层执法人员由此产生的工作压力,将更多的工作与精力用在帮助市场复苏,协助服务业市场环境成长,逐步实现更规范的经营状态,对促进本地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有巨大的益处。


答复意见:

余一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九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轻职业索赔对公务资源的浪费 促进本地服务业市场营商活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我们认为您提的建议很好,很有针对性。对您的提案我局非常重视,并会同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会办单位进行多次协商会办。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接下来,各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在减轻职业索赔对公务资源的浪费,促进本地服务业市场营商活力等方面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柔性监管机制。为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起草完成《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柔性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实施事前打铃提醒,事中触发式监管。以不触碰安全底线、不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等为前提,在部分事项、行业及区域内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通过“浙江企业在线”等平台向市场主体提供打铃提醒,引导市场主体自律自纠,降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概率,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上门检查次数,减轻基层干部监管负担。至2022年底,初步形成规范化、标准化柔性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二是打造“有温度的执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单行法的相关规定,对照省级部门免罚轻罚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免罚轻罚的具体裁量标准适用条件。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涉企免罚轻罚事项清单1.0版本》,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及时调整免罚轻罚清单中的事项,依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轻罚。

二、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市司法局已考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执法人员学法考法内容,加强执法人员对“消费纠纷”这一概念的理解,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水平的同时,合理合规的压缩职业索赔人的惩罚性赔偿的空间。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针对全市不同县(市、区)执法口径不一、标准不一的问题,市司法局拟推进职业打假、职业索赔领域相关执法事项标准的统一化,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在“过罚相当”中压缩恶意索赔人寻利空间,使执法更加合理透明。

三、从严把握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一是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全市法院将在相关案件审理中,通过关联案件检索等,加强对职业打假人身份的识别,严格适用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从严把握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对食品、药品以外的商品或服务合同纠纷,知假买假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二是突出实质性审查。全市法院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坚持实质性审查,食品仅在标签、说明书中存在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对惩罚性赔偿不予支持。通过以上对立法精神和裁判规则的把握,在保护一般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遏制职业索赔群体在本地通过诉讼牟利的行为。

四、完善配套的政策管理制度。嘉兴市自2015年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拥有了立法权,但职业打假、职业索赔行为的规范不在立法权限内,暂时无法以立法的形式对职业打假、职业索赔行为予以规范,目前主要从两方面来开展,一是由相关部门结合各自监管职能出台配套的放管服政策予以规制。二是从地方政府层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目前嘉兴市已陆续制定出台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今年6月13日,嘉兴市政府又发布了《嘉兴市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10个方面40条政策措施,为不断改善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困境提供了强大助力。

应当指出,依法经营在任何时候都是经营者基本义务,公众的投诉举报对于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打击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下,对于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机关应依法处理,确有质量问题的仍应予以查处。目前,我市商品和服务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对于市场的复苏,除了政府出台扶持鼓励政策外,确也有赖于法治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部门等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如专业调解组织、法院的共享法庭等作用,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限制职业索赔群体的牟利性,为嘉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0日

   (联系人:吕维兴, 联系电话:1373256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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