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免罚轻罚”1.0版清单》的通知
嘉市监〔2022〕78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港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规范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柔性执法制度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事项的清单化管理,现将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嘉兴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免罚轻罚”1.0版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1.0版清单的贯彻落实。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