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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产品比较试验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9 09:2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服装产品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为了解流通领域服装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实际情况,让消费者获得更多客观、实用的服装产品信息,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嘉兴市南湖区消保委于2022年6月对南湖区流通领域销售的部分品牌的服装产品开展了比较试验,比较各品牌商品之间的性能差异,向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可比较的信息,更好地指引消费,现将比较试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比较试验样品

嘉兴市南湖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南湖区的5家经营户处随机购买各类服装产品,涉及被抽检单位5家,涉及生产企业5家。分别是常熟市唯艾服饰有限公司、嘉兴盛恒服饰有限公司、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小猪班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艾莹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在其提供检测数据后进行比较分析。

二、比较试验依据及项目

本次抽样检验主要以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等标准为检验依据,选择重要项目进行检测。其中服装产品主要检测研究: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10个项目。

三、简要判定原则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抽检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进行商品质量判定。

本次抽样检验项目为强制标准和推荐标准规定必须符合的项目。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检商品未发现不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判该批次商品不合格。

不合格判定格式:经检验,样本检验项目中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要求,判定为该批次商品不合格。

合格判定格式:经检验,样本检验项目全部符合XX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检商品未发现不合格。

四、比较试验结果

本次比较试验的5个产品中,5个合格,0个不合格。

序号

被抽查检验生产者

被抽查检验经营者

标称商标

综合判定

(合格/不合格)

1

常熟市唯艾服饰有限公司

嘉兴鸿格贸易有限公司

淑丽坊

合格

2

嘉兴盛恒服饰有限公司

嘉兴盛恒服饰有限公司

秋羽莎

合格

3

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鸿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雅鹿

合格

4

广东小猪班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麦佳科技有限公司

PEPCO

合格

5

嘉兴艾莹贸易有限公司

嘉兴市信顺贸易有限公司

简狐

合格

五、比较试验建议

本次比较试验情况较好,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服装产品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在购买服装产品时,建议消费者首选大商场、大型超市或者专卖店销售的产品,在线上购买时要选择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好的品牌厂家的产品在产品品质方面有较好的保证,并在产品的服务等方面予以保障。

2、消费者在购买服装产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使用说明(即产品吊牌)。对产品包装粗糙,产品标识不全、不规范、不准确的服装商品,应谨慎购买。

3. 在注重款式的同时也要注重服装类商品的舒适度,通常手感舒适的面料,服装面料的材质也比较好,穿着也柔软舒适,透气性能佳。

4. 闻气味,如果商品存在刺激性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化学物质超标等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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