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疏忽定错配置,后又违背口头承诺——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购车纠纷
发布日期:2022-02-21 09:2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近日,贾先生在嘉善某4S店订购了一台中等配置的车,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贾先生订购中配的车变成了低配。4S店工作人员向贾先生提出,会给贾先生低配的车加装空调,同时,保证加装的空调仍享受与中配车空调同样的质保时限(三年)。而在后期加装空调时,4S店的售后工作人员告知贾先生,加装的空调的质保期是一年。这与之前4S店工作人员承诺的三年质保期不符。想到之前车子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订错而减配,4S店又不遵守承诺,加装的空调又无法享受应有的三年质保期,贾先生感到十分不满,便向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嘉善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后,与贾先生购车的4S店取得联系。经确认,4S店孙经理承认确实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贾先生订购的中配车变成了低配车。但他表示,中配和低配就是差个空调,也承诺后期会给贾先生再加装,但是公司有规定,加装空调的质保期是一年的。对于贾先生提出的工作人员有承诺加装的空调也享受三年质保期的说法,孙经理表示,工作人员私下承诺不能作数,其个人言行不能代表公司,还是要以公司制度为准。对此,执法人员向孙经理科普,4S店工作人员作为4S店员工,身着工作服、在店内向顾客推销,其言行本身就代表着4S店,双方认可的口头承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其对贾先生的承诺可视为4S店对贾先生的承诺。且4S店将贾先生的车订错,本身存在过错,导致贾先生无法享受到原本可以享受的空调三年质保,需对此承担责任。
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孙经理认识到了错误,并立即联系公司申请补偿事宜。经调解,4S店承诺,贾先生在该店加装的空调可享受三年或60000公里店内质保,并赠送1次免费保养(机油机滤),双方对此结果都无异议。
贾先生购车经历的糟心事可谓一件接一件,在购车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的贾先生,却要承担由于销售方过错导致的质保期缩水的后果,显然有失公平。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而不是简单的一句公司制度规定、员工个人言行可以掩盖过去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处理工作事宜,其言行代表的就是公司本身,且以口头方式约定的事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口头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全面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