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放心消费 > 信息动态

海宁消保委斜桥分会提醒:谨惕超市结算“反向抹零”

发布日期:2023-02-24 09:21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近日,海宁市消保委斜桥分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称其在某购物超市购买了散装“冰糖”(实际成分未知),产品标签上标注“计重蔬菜、净含量0.32kg,单价19.60/kg,售价7.3元”,按照单价和净含量计算,售价应为6.272元,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反向抹零”的情况。

斜桥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该购物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货架上有上述3包零售产品,标签标注分别为:1、“计重蔬菜、净含量0.414kg,单价19.60/kg,售价8.10元”;2、“计重蔬菜、净含量0.416kg,单价27.60/kg,售价11.50元”;3、“计重蔬菜、净含量0.428kg,单价27.6/kg,售价11.80元”。通过计算发现,上述三包产品,两包价格存在“正向抹零”,一包价格存在“反向抹零”。消保分会调解员进行了调解,但商家不同意消费者提出的惩罚性赔偿,终止调解, 针对该店涉嫌存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后,作进一步处理。

对于消费者而言,“四舍五入”在消费购物中其实并不少见,在传统现金交易情形下,“四舍五入”主要是为了省去现金找零的麻烦,减少对账压力,而大多数消费者一般也不会为这几分钱较真,于是“反向抹零”的潜规则一直存在。但是,如今进入了“移动支付”时代,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付款,完全可以精确到分,根本不存在找零的麻烦和困难,没有必要再设定“四舍五入”规则。对于商家而言,零售产品的质量往往不可能正好是某一个数值,标签显示的计量单位数限制了实际能显示的小数位。比如产品质量为0.4139kg,那系统可能自觉显示未0.414kg,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像该超市这种标签价格单位为百分位却四舍五入到十分位的行为,就属于刻意的“反向抹零”。

“反向抹零”表面上看就是几分钱、几毛钱的事情,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丢失了“格局”,还涉嫌违规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可见,“反向抹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同时,也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属于其中“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

“反向抹零”被罚是一堂普法课,也给商家敲响了警钟。后续斜桥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强商家价格方面的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分享: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