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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23-03-15 19:37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

2022年,嘉兴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其中既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的食品、药品、防疫物资案件,也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案件,有力回应了公众与企业对公平竞争环境的渴望,也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的决心。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市场监管部门选择十个案件作为“镜子”,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加强识别违法行为的能力,警示违法分子法律红线不可碰,违法必究!

01 

压片糖果能降血压?竟是食品中加了处方药

当事人向高血压群体销售添加降压药品的压片糖果,涉案货值35.69万元,并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远红外磁疗巴布贴,涉案货值2.17万元,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嘉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涉案物品、处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罚没款1022.58万元,并处法定代表人五年内食品行业从业禁止。

02

生产医用氧未按规定检验 停业整顿+罚款+禁业10年!

当事人在生产医用氧的过程中,未按规定对成品进行检验,构成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嘉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处停业整顿、罚款50万元,并处法定代表人罚没款1.03万元及十年内药品行业从业禁止。

03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罚款46万余元

当事人非法购进药品、未依法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无标签化妆品和无合法来源的产品,用于美容业务,涉案货值52468元,构成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嘉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产品、处罚没款46.72万元。

04

分装冒充名牌大米 被罚70万余元

当事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将廉价大米虚构产地、厂家等信息予以包装后进行销售,违法经营额11.76万元,构成无证分装大米和经营标签虚假的大米的违法行为。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产品及生产工具,罚款70.85万元。

05

生产的牛肉牛舌检验不合格 罚款60万元

当事人生产加工的各一批次牛肉和牛舌的过氧化值项目检验不合格,且生产过程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涉案货值12.23万元,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平湖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罚款60万元。

06

食品也有医疗效果?虚假宣传欺诈老年人被罚

当事人通过直播推销压片糖果、固体饮料等食品,以答题发红包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与,并在宣传中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海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罚款45万元。

07

微信上卖“国际大牌”服装 涉案金额5500余万元!

当事人无照经营工作室,通过微信等渠道对外销售印有国际品牌商标的冒牌服装,涉案金额5500余万元,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08

生产销售伪劣防疫物资案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当事人无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40余万元,货值金额216万元,且产品经检验多项指标不合格,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的违法行为。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09

网店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罚款150万余元

当事人未经授权,生产销售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的服装,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涉案货值673.82万元,违法所得70.71万元,构成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产品、处罚没款150.71万元。

10

窃取“老东家”客户信息 这家设备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被罚

当事人的实际控制人违反与曾经供职的嘉善某公司之间的保密协议,以他人名义注册与该公司目标客户群高度重合的嘉兴某设备公司,将嘉善某公司的客户信息用于嘉兴某设备公司经营活动,交易金额45.3万元,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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