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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17:1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一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其中一起已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现将一起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抽样编号为GBJ24000000004531134ZX的马蹄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自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郭氏蔬菜批发部的马蹄肉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971,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2、当事人经营二氧化硫项目(g/kg)不合格的马蹄肉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该依据该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本局于2024年11月12日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56元;2、罚款人民币3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25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经市监处罚〔2024〕278号。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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