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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消费投诉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5 11:3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了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激发消费活力,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现对嘉兴市2024年11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消费投诉整体情况

2024年11月,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消费投诉6063件,包括商品消费投诉5033件,服务消费投诉1030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29万元。(统计数据来源于全国12315平台,统计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消费投诉分类情况

(一)商品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1月消费投诉量(件)

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

食品

1469

-21.70

14.50

药品

46

12.20

-17.86

医疗器械

53

15.22

152.38

化妆品

116

100.00

31.82

服装、鞋帽

1698

69.12

-25.69

家居用品

458

5.53

65.94

儿童用品

43

0.00

-44.16

家用电器

217

3.33

37.34

计算机产品

50

19.05

-5.66

通讯产品

78

27.87

-27.78

房屋

38

46.15

-9.52

装修建材

83

-27.83

-4.60

交通工具

253

2.02

0.80

首饰

100

49.25

42.86

特种设备

5

0.00

-28.57

其他

326

-26.58

-15.32

合计

5033

6.63

-4.08

(二)服务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1月消费投诉量(件)

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

餐饮服务

243

-26.59

-15.03

住宿服务

55

-52.17

-35.29

电信服务

27

-18.18

68.75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100

-8.26

-29.58

洗涤、染色服务

20

100.00

11.11

互联网服务

41

-36.92

57.69

销售服务

51

-13.56

-40.70

房屋装修服务

17

21.43

-63.83

教育、培训服务

48

-11.11

-11.11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174

91.21

16.78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70

32.08

16.67

物业服务

13

62.50

44.44

停车服务

21

-25.00

-30.00

中介服务

16

45.45

77.78

其它

134

-17.28

-11.84

合计

1030

-9.89

-11.89

(三)消费投诉热点排行

商品消费类投诉

服务消费类投诉

排行

客体类别

排行

客体类别

1

服装、鞋帽

1

餐饮服务

2

食品

2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3

家居用品

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4

交通工具

4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5

家用电器

5

住宿服务

三、典型案例消费警示

【案例简介】近日,海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来电投诉,称其在海盐县某个加油站加了500元柴油,加油机显示加油67.29升,但车子仪表显示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油量(约50升左右);其认为油枪有问题,协商无果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要求进行核实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诉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刻向投诉人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投诉人认为油枪计量有问题,加油机显示加油67.29升后,车子仪表显示仅有百分之五十的油量(约50升左右),提出退款和赔偿要求;该加油站认为油枪经县计量中心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无破损为,计量无问题,拒绝处理;双方陷入僵局。在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后,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加油站所有油枪计量检定情况和铅封完整情况,确认其均在检定有效期内且铅封完整无替换;同时安排海盐县计量中心检定员对该加油站5号枪(柴油)进行计量仲裁检定。经检定,该5号油枪符合检定规程允许误差范围,且执法人员全程对现场检定过程进行录像和拍照取证。相关结果得到了双方认可。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消费者投诉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投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本案中,经营者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义务,计量器具有合格证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且铅封完整无替换,同时经县计量检定中心仲裁检定,该加油枪在符合检定规程允许误差范围。因此经营者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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