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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消费投诉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8 15:18   来源:嘉兴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了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激发消费活力,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现对嘉兴市2025年1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消费投诉整体情况

2025年1月,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消费投诉6550件,包括商品消费投诉5583件,服务消费投诉967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81万元。(统计数据来源于全国12315平台,统计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1日)

二、消费投诉分类情况

(一)商品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月消费投诉量(件)

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

食品

1411

-17.15

7.14

药品

53

-43.62

-8.62

医疗器械

16

-72.88

-5.88

化妆品

51

-56.41

24.39

服装、鞋帽

2779

-7.18

-13.40

家居用品

266

-47.53

18.75

儿童用品

67

-37.38

6.35

家用电器

211

-2.76

-18.53

计算机产品

28

-22.22

3.70

通讯产品

57

-35.23

-25.00

房屋

35

-20.45

25.00

装修建材

61

-48.31

-19.74

交通工具

245

-22.96

6.52

首饰

46

6.98

-36.11

特种设备

7

16.67

75.00

其他

250

-37.97

-14.38

合计

5583

-18.54

-6.84

(二)服务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月消费投诉量(件)

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

餐饮服务

203

-23.40

-6.88

住宿服务

45

12.50

-22.41

电信服务

13

-18.75

44.44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140

0.72

-20.00

洗涤、染色服务

42

10.53

-16.00

互联网服务

24

-42.86

-25.00

销售服务

63

-69.57

14.55

房屋装修服务

33

-2.94

26.92

教育、培训服务

61

7.02

38.64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51

-55.26

-42.70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73

-13.10

15.87

物业服务

27

12.50

107.69

停车服务

32

23.08

18.52

中介服务

17

-26.09

70.00

其它

143

2.88

14.40

合计

967

-22.52

-2.72

(三)消费投诉热点排行

商品消费类投诉

服务消费类投诉

排行

客体类别

排行

客体类别

1

服装、鞋帽

1

餐饮服务

2

食品

2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3

家居用品

3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4

交通工具

4

销售服务

5

家用电器

5

教育、培训服务

三、典型案例消费警示

【案例简介】近日,消费者王先生来电投诉,称其在海宁某公司购买了家用锅炉,安装后因故未作调试,现发现电路板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免费修理,但商家告知已超过三包期,需要付费修理,产生纠纷,要求调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后,组织当事双方调解,调解员建议当事双方参考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法律精神,该条款规定,三包有效期限自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完结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结合本案中消费者的实际情况,该设备需要另行安装,但安装后却未调试,从本质而言,并没有完成全部安装服务,为了解决纠纷,建议双方在原先的基础上,能否再次作出退让。最终当事双方听取调解员说理后,达成协议:针对调试时发现的电路板问题,消费者承担400元,余下费用由商家承担。

【案例评析】现阶段,部分商品先送货,然后由专业人员安装,中间存在时间差,这个等待安装或调试的期间不再计入三包有效期内,法律提升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对经营者而言,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经营者要主动向消费者进行提醒与告知,避免产生送货后长时间不安装所导致的售后保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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