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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四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2 18:08   来源:嘉兴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四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其中四起已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现将四起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BJ24330000300436920的食荚豌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宁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食荚豌豆经抽样检验,多菌灵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多菌灵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食荚豌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食荚豌豆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二、抽样编号为SBJ24330000005136622的莴苣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罗锦龙水产调味品店销售的莴苣干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柠檬黄,亮蓝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柠檬黄,亮蓝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莴苣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莴苣干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三、抽样编号为SBJ24330000005136623的莴苣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鸿盛水产批发部销售的莴苣干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柠檬黄,亮蓝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柠檬黄,亮蓝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莴苣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莴苣干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四、抽样编号为SBJ24330000005136624的莴苣干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天天餐饮配送中心销售的莴苣干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柠檬黄,亮蓝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柠檬黄,亮蓝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莴苣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莴苣干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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