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0 17:17 来源:嘉兴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近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一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现将一起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BJ25330400314330530的鳊鱼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徐**销售的鳊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 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恩诺沙星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鳊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兽药残留量超过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本局于2025年7月9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78元;
罚款12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278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经市监处罚〔202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