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消费投诉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3 11:39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了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激发消费活力,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现对嘉兴市2025年12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消费投诉整体情况

2025年12月,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消费投诉7029件,包括商品消费投诉5762件,服务消费投诉1267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74万元。(统计数据来源于全国12315平台,统计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消费投诉分类情况

(一)商品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2月消费投诉量(件)

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

食品

1220

-28.36

35.56

药品

52

-44.68

8.33

医疗器械

27

-54.24

-49.06

化妆品

60

-48.72

-4.76

服装、鞋帽

3024

1.00

76.75

家居用品

217

-57.20

4.33

儿童用品

81

-24.30

88.37

家用电器

240

10.60

66.67

计算机产品

38

5.56

31.03

通讯产品

137

55.68

0.74

房屋

25

-43.18

78.57

装修建材

80

-32.20

70.21

交通工具

243

-23.58

18.54

首饰

70

62.79

42.86

特种设备

3

-50.00

0.00

其他

245

-39.21

5.60

合计

5762

-15.93

48.28

(二)服务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2月消费投诉量(件)

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

餐饮服务

246

-7.17

58.71

住宿服务

48

20.00

-25.00

电信服务

31

93.75

93.75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86

-38.13

16.22

洗涤、染色服务

30

-21.05

30.43

互联网服务

65

54.76

-40.37

销售服务

156

-24.64

75.28

房屋装修服务

37

8.82

42.31

教育、培训服务

150

163.16

80.72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120

5.26

13.21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67

-20.24

71.79

物业服务

12

-50.00

20.00

停车服务

11

-57.69

-15.38

中介服务

33

43.48

43.48

其它

175

25.90

16.67

合计

1267

1.52

29.29

(三)消费投诉热点排行

商品消费类投诉

服务消费类投诉

排行

客体类别

排行

客体类别

1

服装、鞋帽

1

餐饮服务

2

食品

2

销售服务

3

交通工具

3

教育、培训服务

4

家用电器

4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5

家居用品

5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三、典型案例消费警示

【案情简介】2025年12月3日,嘉兴市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贵州省消费者孙某的投诉,反映其在拼多多平台购买的某公司销售的浴霸灯使用中发生爆炸,致14岁孩子左眼受伤失明。孙某此前联系平台客服未获解决,遂向产品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协助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鉴于事件涉及产品质量导致人身伤害且已构成伤残,情况紧急,接诉后立即启动应急调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详细了解产品信息、购买经过、事发过程及伤情诉求,并迅速对接涉事销售公司负责人。面对双方相隔千里的现实困难,创新采用远程视频调解模式,在征得同意后组织"线上面对面"协商。调解中,工作人员秉持公正立场,充分陈述事实、剖析法律责任,既表达对消费者家庭遭遇的关切,又明确指出经营者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经多轮沟通,最终达成一致:销售公司一次性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万元。该起可能陷入诉讼的跨省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案例评析】本案的成功调解彰显了基层消保组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其典型意义在于:第一,对人身伤害紧急投诉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体现对消费者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第二,创新运用远程视频调解突破地域限制,为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提供可复制经验;第三,通过公正高效的调解,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此案的处理维护了法律威严,促进了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建设,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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