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消费投诉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7 20:49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了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激发消费活力,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现对嘉兴市202511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消费投诉整体情况

2025年11月,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消费投诉4866件,包括商品消费投诉3886件,服务消费投诉980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54万元。(统计数据来源于全国12315平台,统计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消费投诉分类情况

(一)商品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1月消费投诉量(件)

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

食品

900

-9.73

-38.73

药品

48

71.43

4.35

医疗器械

53

211.76

0.00

化妆品

63

-12.50

-45.69

服装、鞋帽

1712

63.36

0.82

家居用品

208

-12.24

-54.59

儿童用品

43

-48.19

0.00

家用电器

144

11.63

-33.64

计算机产品

29

7.41

-42.00

通讯产品

136

15.25

74.36

房屋

14

0.00

-63.16

装修建材

47

-30.88

-43.37

交通工具

205

-11.26

-18.97

首饰

49

-24.62

-51.00

特种设备

3

-25.00

-40.00

其他

232

-20.27

-28.83

合计

3886

13.33

-22.79

(二)服务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1月消费投诉量(件)

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

餐饮服务

155

-40.38

-36.21

住宿服务

64

-48.80

16.36

电信服务

16

33.33

-40.74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74

-37.82

-26.00

洗涤、染色服务

23

155.56

15.00

互联网服务

109

263.33

165.85

销售服务

89

18.67

74.51

房屋装修服务

26

-29.73

52.94

教育、培训服务

83

6.41

72.92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106

15.22

-39.08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39

-29.09

-44.29

物业服务

10

-28.57

-23.08

停车服务

13

-51.85

-38.10

中介服务

23

53.33

43.75

其它

150

-18.03

11.94

合计

980

-13.35

-4.85

(三)消费投诉热点排行

商品消费类投诉

服务消费类投诉

排行

客体类别

排行

客体类别

1

服装、鞋帽

1

餐饮服务

2

食品

2

互联网服务

3

家居用品

3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4

交通工具

4

销售服务

5

家用电器

5

教育、培训服务

三、典型案例消费警示

【案例简介】近日,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2025年9月12日在嘉兴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京东店铺购买了一台苏泊尔豆浆机,价值248.99元,使用一次就发现存在漏液问题,而且工作时产生的噪音远超产品页面宣传的“静音”标准,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环境;其两次向店铺申请退款都未通过,售后一直拖延不解决,故向有关部门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诉后,调解员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核实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在确认情况基本属实的情况,依法进行调解。调解员指出,由王女士拍摄的清晰视频可见豆浆机从启动到制作完成全程确实存在漏液情况,证实了产品在“三包”期内就出现明显故障,符合换货或者退货的条件,商家应按照规定履行责任与义务。经过法理释明和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退款,退货费用由商家承担。

【案例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商家在网店页面有明确售后服务方案,构成了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当商品在质保期限内出现问题,且非消费者责任所致时,商家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售后服务。这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诚信经营的体现。

分享:
关闭 打印